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 — 川内口碑卓越的综合性律所,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
免费法律咨询 · 团队化服务四川坤弘 · 诚信专业
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系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依法设立,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90号九龙商务楼二楼,办公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。自成立以来屡获司法部“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”、省市区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先进党组织”等荣誉称号。
坤弘律所现有专职律师、调解员、行政人员40余人,其中党员15人,博士2人,硕士9人。特邀中国人民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法学专家组成顾问团,构建“坤弘”法律服务精英团队。
律所采用公司化管理,律师年薪坐班制,统一调度,保障团队化服务。下设企业法务部、政府法务部、刑事业务部、房产建工部、婚姻家事部等专业部门,为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。
公司化管理 · 团队协作 · 风险代理 · 售后回访
无论是否委托,法律咨询完全免费。合伙人及专业律师亲自接待,指导取证,提供初步代理思路及案情分析,收费透明,部分案件风险代理(无效果不收费)。
委托结束后,主动提醒案件后续注意事项,跟踪回访,真诚听取反馈,做客户长久信赖的法律伙伴。
全所律师年薪坐班制,统一调度,所有业务由律所安排对口专业律师承办,合伙人监管,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上会讨论,确保最优方案。
司法部“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”,省市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先进党组织”。与四川法治报社、成都日报锦观新闻常年战略合作。
每一个案件,我们都全力以赴
案情简介:冉某被指控伙同王某盗窃大众轿车,数额特别巨大。辩护人雷律师细致分析,发现冉某未参与盗窃银灰色大众车,仅事后帮助联系改色(未遂)。
律师观点:冉某无共同盗窃故意,不构成盗窃罪,仅属于窝藏赃物预备。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认定窝藏赃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
案情介绍:王某被控参与诈骗,数额较大。任律师接受委托后,团队分析认定王某为从犯,有坦白、认罪认罚、退赃、怀孕等情节。
审判结果: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。
相关法条:《刑法》第266条、诈骗司法解释。
用人单位超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,应支付双倍工资(最多11个月)。满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。但劳动者自身不愿签或特殊时期(工伤、产假等)除外,单位需留证。实务中可通过确认书、书面记录规避风险。
刘某转租房屋未经出租人同意,冯某主张合同无效。法院认定协议实质为租赁合同,出租人虽出具说明但未在6个月内请求解除,转租合同仍有效。律师提醒:次承租人要审慎核实转租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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